隨著博物館事業的不斷發展,對陳列藝術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由于人工光的可控性更能有效的增強效果,所以在眾多博物館中人工光的使用加普遍。簡述燈具在博物館展陳中的作用和應用等等。博物館燈具的選用原則。
(1)燈具光源的發熱量應盡可能的小。
(2)所有帶輻射性燈具的采光均應加濾光片。
(3)總曝光量應被限制在最小的范圍內.如果持續曝光對于展品其照度不應越過50 LX
(4)光的顯色性應適度.按著 CIE- UCS 顏色系統的標準。 博物館展陳物品的顯色指數至少須達到90以上。
(5)展品周圍燈具、包溫環境應合理,按著ICOM推薦標準。對光不敏感展品,燈具包溫應在400-6500 K之間(自然光或偏冷光);對光較敏感展品,色溫應在4000K左右(自然光);對光不敏感展品,燈具色溫應在2 900 K以下(溫色光)。(6)當觀 眾觀看展品時,應防止在畫面上產生眩光。(7)繪畫類展品在畫面上,應有一定的照度、均勻度,對立體類展品,照明應突顯立體感。(8)博物館的整體照明應適度.展品照度與通道大廳等地方照度應有適當的比例關系,按著CIE推薦標準為 I: 3 。
以上不難看出,展品對燈具的照明要求是相當離的,應在實際設計、安裝、使用工作中要做到以上所列幾點不是一件易事,因為通常不會把設計著力點放在選用燈具上,更不會抱有限資金過多的投入到燈具的選擇上,特別是一些臨時性展覽,對展品燈具的采光考慮更是少而又少,這無疑對珍貴的文物藏品的保護極為不利。